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房管理工作,确保机房安全可靠运行,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涉及到的机房是指公用计算机机房。
第三条 学校所有部门和师生使用机房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严禁在机房内私自插拔、碰触电线、插座等器件,如有电路问题,请通知机房管理员给予解决。
第五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带食品、饮料等非学习用品进机房,保持机房清洁、卫生。
第六条 严禁在机房内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第七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强辐射性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三章 学生上机制度
第八条 服从任课教师、机房管理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 严禁在机房内大声喧哗、吸烟、吐痰、乱扔杂物、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与上课无关的物品下课时应及时带出机房。
第十条 上课期间,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以及从事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 未经任课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安装或卸载软件,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不得在机器上使用U盘等移动设备(教学上确需使用的由任课教师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未经老师许可不得私自插拔鼠标键盘,不得随意搬动或移动设备,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内的数据资源。
第十三条 上机期间发现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等,应立即向任课教师反映,不得拆开计算机自行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 使用完毕后应正常关闭计算机,整理好鼠标、显示器、主机等设备,然后将凳子整齐摆放。
第十五条 学生上机过程中出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听从指导教师及机房管理员劝阻者,将根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四章 任课教师职责
第十六条 上课时需提前打开教师机,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设备运行异常,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员。
第十七条 安装教学所需软件由任课教师负责开课前与机房管理员联系,熟悉机房硬件配置和已安装软件情况。
第十八条 任课教师新安装的教学软件,不能影响已安装软件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 教育教学软件由任课教师自行保存,遇到系统恢复或其它原因,能够及时重新安装。
第二十条 不要长期将作业等文件存放在机房电脑中,以免因使用者流动性大而遭破坏、丢失以及机房电脑定期维护清理而被删除。
第二十一条 课程结束时,组织学生做好机房卫生的清理,关好电源、门窗等,确保全部学生已离开机房,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