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图书馆各类读者借阅文献资料,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馆须知
1.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后入馆。
2.讲文明、礼貌,衣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
3.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及乱动消防设施。
4.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室外。禁止在馆内喧哗。
6. 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学院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
7.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8.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入库(室)须知
1.请读者到大厅查目中心查询并抄录所需图书的索书号和入藏地点,以便快捷选书。
2.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3. 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入库,严禁使用他人校园卡入库。
4.请到工作台读卡器上刷卡,并领取“代书板”,按照“代书板”背面的使用说明选书,切勿乱插乱放代书板和图书。
5.阅览室内,每次取书刊不超过3册,阅毕请放回原处,或放在书车上,切忌乱插乱放。
6.阅览室书刊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在工作台办理登记手续,限在馆内复印,请及时归还并注销登记。
7.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在书上随意涂写、污损,不得撕页或私藏书刊。
8.保持(库)室内肃静、整洁。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库(室)外。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及乱扔纸屑。
三、证卡管理的有关规定
1、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系统已实现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对接,读者所持有的校园卡即为本人读者证(借书卡)。
四、图书外借规则
1、图书馆图书按照流通类型可分为外借图书和阅览图书。外借图书包括开架外借图书和闭架外借图书。阅览图书:包括保存本图书、期刊、学位论文、古籍、特藏文献等。
2、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借阅图书。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代借。因校园卡外借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3、借书前在检索大厅计算机终端上查询自己需要的图书,抄好索书号,以便入库有目的性地、方便、快速地选取图书。
4、持校园卡到书库工作台办理外借手续。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每证学生可借3 册,教工6册。
5、图书借阅期限教职工60天,学生和其他读者30天。为加快图书流通,提高书刊利用率,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
6、借阅期满教职工可续借2次,学生可续借1次。续借时需持本人校园卡和所借图书到书库工作台办理续借手续,或在图书馆主页登录“查询登录”进行网上续借,续借期限为1-2个月。
7、保存本图书可短期外借,借阅期限为3天不等。各类读者的借书限额为:教职工3册,学生1册;其他读者不可短期外借。
8、善本古籍、线装古籍、珍本图书等不能外借和复制。
9、所借图书还期适逢寒暑节假日中,系统会将还书日期自动顺延至节假日结束。
10、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系部出具书面证明,酌情减免,口头说明无效。
11、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均按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处理。
五、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遗失本馆图书,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抵赔。
2、如无法以新书抵赔,丢失的图书借期已超过20天仍未找到,可办理赔罚手续(按图书原价在学院财务处缴纳赔罚款)。
六、自习室管理办法
1、为维护读者的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物品抢占自习座位。每位读者只能使用一个座位。
2、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在自习室内用早点或吃零食。
3、保持自习室的秩序,爱护自习室设施。室内不得大声交谈,使用手机。严禁将桌椅乱移乱放。
4、所带物品的保管自己负责。若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5、为了方便您和他人,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上规定。
七、离校手续
读者因毕业、转学、退学、调离等原因离校,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1、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交清图书借阅逾期欠款,将校园卡连同离校单办理离校手续。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在离校单上加盖公章。图书馆离校手续即算完毕。
3、借出图书丢失者,按图书原价在学院财务处缴纳赔罚款,办理赔付手续后,再办离校手续。
八、校外读者
为促进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我馆丰富的馆藏资源,为校外读者服务。我馆为校外读者提供一定范围的借阅服务,具体规定如下:校外读者可以通过“身份证”根据规定进行图书资源的借阅;可通过图书馆利用文献传递获得我馆的图书、期刊等文献资源;校外读者如需临时查阅资料,可持本人身份证,在我馆办理当天临时阅览手续后入馆阅览,但不提供外借服务;校外人员若需来馆参观,须事先与我馆相关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安排的时间内到馆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