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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优秀心理健康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点击次数:227             上传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4-09-06

各系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皖教工委〔2023〕137号)要求,现开展学院心理健康微课、案例、论文的征集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课征集

  参赛教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规定的主要教学内容,选取一个主题作为讲课内容。教学对象为在校学生。

微课要求及相关要求:

  1.教案文本。一节课(45分钟)完整教学活动设计方案,包括:课程的一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教学对象、参考教材、教具准备等)、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教学反思等。

  2.教学课件。PowerPoint格式,与所提交的一节课教案合理搭配,反映教学内容。

  3.教学微课视频。

  ①时长要求:8分钟以内。

  ②内容要求:围绕教案某一个知识点或技能点,通过现场教学拍摄方式制作视频,提供的视频要是单机位连续拍摄的教学视频,不允许拼接,不接受录屏、动画制作等非现场教学视频。图像要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剪辑得当、配备字幕。由片头和教学视频两部分构成,片头须标注微课名称,但不得出现授课教师姓名、学校名称等能够识别教师身份的信息。

  ③技术要求: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28*720,视频长宽比为16:9,单个视频不得超过600M。

  4.各系部于9月9日前推荐老师报名参加,9月24日前上报参赛教师教案、课件、微课视频。

  二、案例征集

  案例主题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要求,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堂教学、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过程中完成的有代表性的工作撰写案例参与评选,分为课程思政案例、课堂教学案例、危机干预案例、个体咨询案例、团体辅导案例、主题实践案例及体制机制建设案例七大类。案例报告应有专业性,要符合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专业规范。申报者应为自己的案例承担相应的职业伦理与法律责任。

  案例要求及相关要求:

  1. 内容真实。案例应由申报者本人亲自经历或主导参与,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充分展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践与反思。为保护隐私,案例中学生姓名、专业及学院名称需隐去,可用代号或化名代替。注重学术诚信,不得杜撰和抄袭,案例总体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

  2.文体规范。案例应主题明确、条理分明、逻辑严密、语言简练,不同案例或多方面经验应分别阐述,避免混杂,重在经验总结,避免泛泛而谈。

  3.要素齐全。案例要素包括标题、案例介绍、处理过程、工作成效、经验启示等5个部分,字数为3000-5000。

  4.各单位于9月18日前上报完整案例。

  三、论文征集

  论文主题围绕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要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探讨、管理实践、教学改革、学科渗透、课程开发、活动设计、咨询辅导、队伍建设、专业发展、教育评价等研究成果有关的文章皆可参与评选。

  论文要求及相关要求:

  1.稿件须导向正确、数据翔实,论点明确、论述得当,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语言文字符合规范。

  2.恪守学术诚信,杜绝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知网查重率10%以内。

  3.稿件字数不少于5000字,稿件格式参见《稿件格式示例》。

  4.各系部于9月19日前上报完整论文。

  四、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与评选活动,精心安排,至少提交一项作品,为一线学生工作队伍搭建展示、交流、提高的平台,以此为契机,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优秀心理健康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相关规定。

  联系人:程福   联系方式:18905660060

 

  附件1:2024年度心理健康优秀案例评选格式要求与模板.docx

        附件2:2024年度心理健康优秀论文评选格式要求与模板.docx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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