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我院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党委班子李用林、戴申付、程峥平、孙垚、江海林、朱和记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院党委书记李用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组织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要求充分认识会议的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在学深吃透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在研究宣传会议精神上下功夫,不断把学习贯彻引向深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传达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和思想教育,切实维护高校政治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切实加强校内管理,做好当前维护高校政治安全工作的通知》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次宪法修改,着眼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宪法作出的适当修改,是高瞻远瞩的决策和审时度势的举措,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意义深远。全院上下要全面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牢牢把握这次宪法修改,关键是要学懂原文、悟透原理、深刻领会;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风尚,用更加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清醒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准确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肩负的新使命;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和综合治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维护主流思想舆论传播秩序,妥善处理各种意识形态问题;要正确处理好意识形态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关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和基本职责,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