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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宣传阵地建设的管理办法
点击次数:8326             上传部门: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0-02-25

校园宣传阵地是学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作成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维护和保持校园稳定的重要场所和载体,也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按照“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管理规范、立德树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为加快推动学院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宣传文化环境。

二、适用范围

校园网主页、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校内出版物、校园广播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公告栏、标语、横幅海报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集体演讲、微信群、QQ群、贴吧等校园宣传阵地。

三、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主页、二级网站、新媒体平台

1.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主页、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的运行管理和信息维护工作,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学院官网、学院新媒体平台的规划建设、信息审核及发布,牵头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管二级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图文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日常运行、信息安全、故障处置等技术性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的规划建设、信息更新审核、信息安全和日常网络维护等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园网主页、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实行分工负责制,其中下设的各栏目、专题、频道的上传内容由所属责任部门负责发布、更新和维护,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审核信息内容并协助发布、更新信息和日常维护等。

(二)校内出版物

《泮月池》作为学院学生期刊,应严格遵守国家宪法,遵守国家新闻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由学院团委负责刊物的编辑、核对、刊发等工作,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出版发行。

(三)校园广播站

学院团委为校园广播站直接主管部门,负责广播内容、栏目设置、节目制作、播音时间等审批把关和日常运行管理、选拔建设播音队伍以及广播站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学生参与、接受监管的管理体制,除学院有关通知外,校园广播不得播出与节目无关的信息。

(四)电子显示屏

1.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统筹、审核室外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发布内容。

2.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内室外电子显示屏,各部门要使用发布信息的,需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其它电子显示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使用和管理。

(五)宣传栏

宣传栏分为学院总务处统一规划设置的宣传栏和各部门建的橱窗两个类别,实行两级管理体制。学院宣传栏由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重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院重点工作,及时宣传学院的重大新闻、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等;各部门橱窗由相应单位管理,以宣传学院某方面的工作或日常工作为主,党委宣传部负责宏观指导。全院所有宣传栏要定期更换,遇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随时更换,并保持窗(栏)面整洁,不得将任何宣传品粘贴在窗(栏)表面玻璃上。

(六)标语横幅

党委宣传部负责全院标语横幅的统筹管理、内容审核、组织实施等。校园内原则上不提倡挂横幅,若因工作需要悬挂的,由相关部门提前向党委宣传部提供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在指定位置,按照批准内容和期限悬挂,不得破坏学院设施和影响校容校貌,不得妨碍交通安全,到期后由申请单位自行清理。

(七)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演讲

1.按照《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集体演讲等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举办,面向全院师生举办的活动和有境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等需报学院领导审批,按规定上报,经批准后方可举办。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切实做到“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

2.学院及各部门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讲座、论坛、演讲、报告会等,必须对被邀请人的身份、讲座内容等方面负政治责任,并于5个工作日前报党委宣传部批准备案。任何人无权以个人名义邀请他人或本人擅自举办上述活动。

(八)微信群、QQ群、贴吧

1.以学院和部门名义建立的微信群、QQ群、贴吧等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禁散布非法及有损学院声誉的言论。

2.平台的主要功能是为日常工作提供便捷,只用于公务交流,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倡导文明网络,不在平台中发表不当言论,不私拉无关人员进入平台。

3.对学生以个人名义建立的微信群、QQ群、贴吧等新媒体平台,辅导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发现舆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因违反程序规定、疏于监督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问题的,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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