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开学准备有关要求,请各部门必提前通知到本部门每位教职工,教职工返校前需签订《返校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有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2.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人员,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人事处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