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阅读
关于开展文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点击次数:5620             上传部门:学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08-04-10
各校区、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开展以“明志笃行、文明修身, 摒弃陋习、树立新风”为主题的“大学生文明行为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广大学生文明素质为目标。贯彻落实学院2008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结合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系列活动,大力实施校园文明工程,为我院新校区的搬迁奠定文明基础。
    二、活动内容
    1.在各校区、系部设立“校园文明监督岗”,由系(班)学生干部担任监督员,重点检查校园内存在的抽烟、酗酒、说脏话等不文明现象,对于查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记载工作。
    2.以校区、系部为单位开展“摒弃陋习、树立新风、文明自律,点滴做起”主题讨论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全面自省。各校区、系部可以根据班级特点结合主题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如:“美丑一瞬间”的讨论;发展寝室文化;签订“做文明大学生”承诺书等一系列活动。
    3.学院将结合“大学生文明行为教育月”的最终结果,在学生中开展“四文明”竞赛活动,评选文明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各校区、系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就本次活动进行专门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第二阶段 检查整改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各校区、系部要按照活动内容要求进行集中检查整顿,同时要结合检查整改开展相关活动,使本次活动力求做到宣传引导到位、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措施得力、教育效果显著。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校区、系部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违纪情节严重,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个别学生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在全体学生中树立正气。
    四、几点要求
    1.各校区、系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本次“大学生文明行为教育月”活动作为深化我院学生管理和迎接新校区搬迁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校区、系部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团组织和各学生社团的作用,使之成为学生文明行为教育的中坚力量。
    3.突出重点、难点,讲求工作实效。各校区、系部要抓住师生呼声较高、反映强烈、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尚较严重的陋习,集中力量,坚决革除,要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下大力气彻底整治,力求取得明显效果。
 
 
                                                  学生工作部
                                                    团  委
                                                   2008年4月1日
前一记录:关于修订《学生手册》征求意见的通知
后一记录:关于做好2009及2010届毕业生图像拍摄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