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9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5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解决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按以下程序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1、个人申请
4月7日-4月15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提交补贴书面申请(附件1)。申请材料应附: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2、各系汇总
4月17日之前,各系汇总申请材料,并填写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后,一并报送学工部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系部盖章,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uegongbu2013@163.com。
3、公示
学院将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汇总报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资金拨付
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人员名单以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结果为准,求职补贴资金直接支付至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求职补贴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工作要求
1、为按时准确发放求职补贴,请在表格中认真填写由财务处指定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号。各系在将相关材料提交的同时提供学生初审名单表的电子表。
2、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涉及困难学生切身利益,由于时间紧迫,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求职补贴政策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申报,并严格审核毕业生资质。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附件:1.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3.《就业创业证》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