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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5079             上传部门:学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5-05-19

各系:

根据皖教助函〔2015〕21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为保证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各系应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为其办理毕业确认。

1.具体流程

(一)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s://sls.cdb.com.cn/)”,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输入个人相关信息,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输入随机码,点击“登录”选择框,完成登录(若登陆密码忘记或打不开,请致电原贷款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

(二)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上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后,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特殊情况处理

(1)如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2)如学生退学或死亡,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二)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1.延期还款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学校应通知学生在毕业当年731日前办理。

2.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各系应指导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3),审核并加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交还学生;提醒他们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办理离校手续。

2.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各系应及时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4),将借款学生的有关变更信息书面通知贷款机构,并抄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应当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继续贴息的,须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在8月底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5),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到贷款机构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三、有关要求

毕业确认以及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各系应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1);向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6)。

四、请各系部督促学生在回校拿毕业证书之前进行毕业确认,如有疑问,请毕业班辅导员通知本班的贷款学生。具体操作流程电子版见附件(点击这里下载)。

附件1: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pdf

附件2: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pdf

附件3: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doc

附件4: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doc

附件5: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doc

附件6: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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