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院24级新生(含21级五年一贯制、24级联合培养本科)心理健康测评已完成,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测评后访谈工作和个人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一、具体工作安排
1.辅导员对测评结果中严重心理问题、一般心理问题、潜在心理问题学生进行全覆盖访谈工作,并填写《心理健康测评访谈登记表》、《心理测评个人访谈记录表》。
2.辅导员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心理问题学生(含大数据推送)以及访谈结果中发现的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填写《动态管理表》,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
二、材料上报时间
1.《心理健康测评访谈登记表》、《心理测评个人访谈记录表》于2024年12月10日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动态管理表》建档完成后,由各系存档,学生处定期检查档案建立情况。
学生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