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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后访谈工作和个人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6951             上传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4-11-11

各系:

  我院24级新生(含21级五年一贯制、24级联合培养本科)心理健康测评已完成,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测评后访谈工作和个人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一、具体工作安排

  1.辅导员对测评结果中严重心理问题、一般心理问题、潜在心理问题学生进行全覆盖访谈工作,并填写《心理健康测评访谈登记表》、《心理测评个人访谈记录表》。

  2.辅导员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心理问题学生(含大数据推送)以及访谈结果中发现的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填写《动态管理表》,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

  二、材料上报时间

  1.《心理健康测评访谈登记表》、《心理测评个人访谈记录表》于2024年12月10日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动态管理表》建档完成后,由各系存档,学生处定期检查档案建立情况。

 


                                 学生处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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