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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646             上传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4-10-30

各部门:

为推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根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规定,现就2023—2024学年度学生评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贤才

副组长:查正东  夏 亮  马文申  戴启培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管志忠、周立新、何自清、汪芳琳、周保平、何  松、乔  斌、颜  红、徐必友、刘春生、左  琼、肖爱弘、陈心怡、文萍芳、孙 浩、方金生、吕秋水、聂龙盛、张永兰、徐文文、阮志伟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全院评优工作,审议评优结果。

2.系(部)成员负责本部门评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3.职能部门负责审核评优材料的真实性。

二、评优项目

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参评对象

高职类:2022级、2023级学生,2020级、2021级五年一贯制学生;中职类:2022级、2023级五年一贯制学生;

先进集体评比对象为2022级、2023级高职各班和2020—2023级五年制各班级。

四、评选条件

参照《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生评选条件》、《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和《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制度实施方案》。

五、评选办法

各项评优名额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20人以下班级每班1个名额(含20人),20-50人以下的班级2个名额(含50人),50人以上的班级3个名额;系部学生会附加3个名额;学习标兵为20人以下班级每班1个名额(含20人),20人以上的班级2个名额;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的10%评选;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8名,院宿管会优秀学生干部6名,院护校队(国旗护卫队)优秀学生干部6名;奖学金分配指标参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1.请各系部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的比例评选,不得超标。

2.各系部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和学生学习学院评奖评优文件,理解掌握文件精神。评奖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务必严格按照评奖评优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评奖评优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11月6日前将评奖评优申请交给辅导员,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各系部将评选结果于11月13日前报送学生处审核,经公示后,提交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各系部评选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评优结果(含各项数据)上报学生处后,凡经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增补和更换。

6.各系部将公示无异议结果按照2023-2024学年度校内评优暨奖学金模板报送。

七、报送要求

1.学生评优材料分别以纸质(系部盖章)和电子表形式报送学生处。(格式见附表2)。

2.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按照班级组织建设、班风建设、思想政治和素质提升等方面胶装成册,并附2023-2024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记录本原件。

联系人:胡 石  邮箱:503181147@qq.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各项评优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2:系部2023-2024学年度评优暨奖学金评定一览表.xlsx

附件3:2023-2024学年度校内评优暨奖学金模板.xlsx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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