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家、校内奖助学金即将发放完毕,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国家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金、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筑梦助学计划资金、百千万走访慰问金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厅和学院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金、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筑梦助学计划资金、百千万走访慰问金均足额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分学期发放。
二、党和国家向大学生发放国家、校内资助金,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怀和厚爱,受助学生要牢记党和国家的恩情,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为维护受助学生的权益,创建风清气正的和谐校园,坚决杜绝侵占获助学生资助金的任何行为。任何人不得以“多交班费(含自愿)”、“请客吃饭”、“平均分配”等名目,暗示或勒索受助学生,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学院欢迎广大同学监督举报。
四、受助学生要珍惜每一分国家资助金,把资助金用于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090287(院纪检监察室) 0566-2092431(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