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3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积极落实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政策。经研究,我校将对符合免试条件且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科学、合理、规范地选拔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免校考对象
(一)申请条件
分类考试招生报考我校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审核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二)专业要求
符合第1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应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比赛项目的获奖证书申请免试,跨专业大类(中职专业与报考高职专业不相关、获奖赛项与报考高职专业不相关)报考不予受理。
二、申请办法
(一)提交申请材料
1.《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
2. 获奖证书等符合免试材料;
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
(二)申请程序
1.考生从我校网站下载,并认真、完整地填写材料1;
2.考生于2023年4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1、2、3的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或jpeg图片格式)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指定邮箱(邮箱地址:8447924@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证明材料”。
考生上传的图片必须清晰,否则视为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提交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3.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免试招生录取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www.czvtc.edu.cn)进行公示,请报考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录取工作
1.免试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视为预录取,正式录取结果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的结果为准。
2.免试申请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组织的院校考试。
3.录取后的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它
1.考生在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时,须认真研读“考生承诺”相关内容,并签字。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不完整的信息、资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3.本办法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