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20〕9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征兵办公室,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全面提升新入伍士兵的技能素质,加快军地两用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军事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我省高职院校对新入伍士兵开展“入伍即入籍、退役即入学”人才培养试点。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予以落实。
一、招生对象
有参军入伍意愿并在“全国征兵网”报名成功,具有本省学籍且未参加2020年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或已参加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历届毕业生等群体。
二、招生院校和专业
士官生培养试点校、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试点校及国防特色校(详见附件招生院校名单)。
招生院校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依托本校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遴选设置办学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大、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列入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等在当地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
三、招生宣传和组织
各市、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做好有关招生宣传发动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报名信息采集和录取备案工作;有关招生院校会同市、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办法
已参加2020年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未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报考通知要求按时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报考通知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发布。对取得预定兵资格且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由招生院校会同考生所在市征兵办公室组织测试,确定录取名单并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数据标准和时间,将成绩库、录取库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对未被批准入伍的考生,由各招生院校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考试、录取办法要求执行。
五、教学安排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学分。其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对于此类学生,按照“适合成人、方便就学、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可采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可采用函授或网络课程等形式,学习公共基础课程,保证培养质量。
六、学生(学籍)管理
应征入伍高职院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号)等文件执行。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士兵退役后,按照相关规定,恢复入学资格,进入报考高职院校学习。学生的学业年限可适当放宽,不低于3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入伍入学优惠政策
新生入伍入学后,在复学及转专业、高职(专科)升学、国家资助、学费补偿等方面,享受国家和我省有关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
八、高度重视
招收新入伍士兵工作是服务军队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请各地、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组织发动,使广大新入伍士兵尽快了解这一惠军政策。招生院校要积极主动同所在市兵役机关联系、沟通,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报名工作,确保应报尽报。要认真制订招收新入伍士兵免试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的审核和录取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确保应录尽录。要加强资格审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附件:招生院校名单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询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