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22〕3号)文件要求,经实地考察遴选和会议研究,拟在合肥文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学校、亳州市谯城区精英教育培训中心、宿州市埇桥区文理培训中心、六安市裕安区卢旭教育培训学校等四家单位设立成人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5-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我院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66-2092439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