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西校区、中职中心:
我院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已步人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为做好本次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院高职(含五年制)各门课程所有专、兼职(含外聘教师)任课教师(包括承担实验、实训课教师)。
二、测评时间
2008年1月8日-11日
三、测评人员
教务处统一安排有关人员参加测评(名单附后)
四、测评要求
1、各校区、系部应做好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的动员工作。为了保证测评信度,每个教学班所有学生均参加测评。
2、上合班课的教师分别在各班进行测评,分班上课的任课教师应分别测评。
3、测评员应挂牌上岗。在测评前要向学生说明测评注意事项,在测评过程中,应认真负责,控制好节奏和气氛,使用礼貌用语指导学生,不得对学生作任何暗示,确保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测评。
4、测评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当回避。
5、选修课测评由教务处安排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