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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次数:6785             上传部门: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实验实训中心)             发布日期:2008-06-10

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2008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08]1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内容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验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题;申论主要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加工,测查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部为主观题。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按各占50%加权计算成绩。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6月2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安徽农业大学8号、9号教学楼(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领取
    我院报名的考生请于6月18日—6月20日在学院就业(招生)处刘洋老师处领取考生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请认真、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如发现有误,请及时与安徽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务必于考试前一天(6月21日)到考点熟悉考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开考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考生须携带黑色或兰色墨水钢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等,除此以外,其它物品带入考场按违规处理。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考试结束后,题本、答题纸(卡)、草稿纸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申论部分,考生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在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4、本次考试严格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发〔2002〕78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执行。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办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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