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编委同意,并报经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贵池区镇、街道社会事务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池州市贵池区镇、街道社会事务所财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为财政、金融、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招聘方案由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并报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池州人才网、贵池区人事人才网上发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9日-5月13日,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翠微苑梅龙路1号,电话:0566-3214811)。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3、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90元/人(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收取面试费80元/人,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否则相应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地点在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本次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财会专业知识》两科,各100分。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财会专业知识》两科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上午:8:00-9:4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0-11:40《财会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于2011年5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11年5月2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区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池州市贵池区镇、街道社会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6-3214811,区财政局0566-2023055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66-2022589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池州市贵池区镇、街道社会事务所财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为财政、金融、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招聘方案由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并报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池州人才网、贵池区人事人才网上发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9日-5月13日,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翠微苑梅龙路1号,电话:0566-3214811)。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3、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90元/人(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收取面试费80元/人,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否则相应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地点在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本次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财会专业知识》两科,各100分。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财会专业知识》两科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上午:8:00-9:4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0-11:40《财会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于2011年5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11年5月2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区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池州市贵池区镇、街道社会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6-3214811,区财政局0566-2023055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66-2022589
池州市贵池区人社局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