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11届秋季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就离校工作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2011届毕业生于6月26日返校,6月27日—30日发放毕业证(各系抽派1名教师协助发放)。请各系负责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和安全离校教育工作。
二、凡有补考科目的学生于6月27日参加补考。考试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考查课程补考由各系组织安排。6月28日前各系将毕业实习鉴定和毕业设计成绩送教务处。
三、各毕业班级辅导员组织指导学生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欠费学生到财务处交费(交清三年的学费)。参加国家贷款的学生要还清贷款或与银行签订续贷协议,具体事宜请与学工部罗老师联系办理。党团员同学分别到所在系党支部和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四、毕业生离校手续办好后,可持学生证领取户口迁移证(保卫处)、报到证(各系)、毕业证书(学工部,领取毕业证书时将学生证交回学校),毕业生档案按报到证上的地址由学工部统一邮寄。
五、各系要成立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毕业生完善各项离校手续,处理毕业生存在的问题。从6月26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在岗(晚上轮流值班)。
六、各系请于7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提交学工部:
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档,一份学校留存);毕业生成绩一览表(三年,须加盖公章,装档),每位学生一张;学籍卡(分班级,交学工部装订存档);实习鉴定表(经教务处盖章后交教务处);其它未提及的档案按《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办理。请各系派一名分管学籍工作的同志于7月1日上午8:00到学工部学籍管理科协助做好毕业生档案装档工作。
七、为便于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请组宣处、院直总支、总务处、财务处、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将学生离校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手机号码报学工部。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以及各系工作人员应全部坚守岗位。
八、凡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补考,没有在规定的发证时间领取毕业证的同学,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