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进行学院教职工2013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统计工作以部门为单位,以《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稿)(池职院[2009]10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标准。
2、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论文统计表》、《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成果)统计表》和《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参赛获奖情况统计表》(不含教材)。
3、统计成果的时间
4、统计表纸质稿送教务处,电子稿发jwc2029716@163.com,同时按照《办法》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验证原件)。
5、统计截止时间: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