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3〕11号)文件精神,我院2013年度获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现已公布(见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教学研究项目、规划教材建设周期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以下文日期为准。
二、各系部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报送到教务处,要求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2029716@163.com。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