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游泳馆的效益,方便市民游泳健身活动,现对外公开招租,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范围
游泳馆坐落在建设西路389号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建筑面积
二、基本要求
1、要确保游泳馆面对社会开放,体现公益性,接受市民群众前来游泳。其价格要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学院的监督;
2、承租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各项经营审批手续,并要配足配齐专职救生、医护、水质检测、水循环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操控人员等。须经校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3、承租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社会公益责任。
4、承租商若要对场馆进行改造,方案需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主体结构,合同期满不可移动部分,无偿移交,活动部分自行处理。
5、经营商在开业前必须递交针对游泳池项目设计的经营场所公众安全责任保险方案,该方案应由投标人与保险公司协商后提交(保险公司为本项目设计的保险公司专用格式文本)。
三、报名必须具备的条件
以企业法人报名,须提供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能证明自己能力、实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中标人需交保证金 50 万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南二楼
联系人:
五、评审办法:
1,学院成立招租项目领导小组,对各报名人资质进行综合比较,实地考察和评审;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或个人购招标文件;
3,分别对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综合得分较高者中标。
4,如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3人的,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