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53号)精神,决定对我院省级和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结题项目需附项目研究成果,相关材料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下载。
以上材料要求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请各系部统一汇总,填写汇总表,于12月15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fjs90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