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和《池州市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池州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点帮扶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筑梦助学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6日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筑梦助学计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和《池州市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池州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点帮扶工作,依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资助实施办法》(池职院〔2016〕70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
池州市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金来源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资助资金。
三、实施内容
1. 池州市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资助政策。
2. 池州市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享受每学年2000元校内资助。
3. 我院重点结对帮扶的东至县祠村村、青峰村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学费全部减免。
4. 我院重点结对帮扶的东至县祠村村、青峰村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四、办理流程
1.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后,学工部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中心反馈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建立池州市就读我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校内资助按季度直接发放到学生资助卡。凡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依据学院处理文件时间停发生活补贴。
2.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后,凡我院录取或已就读的户籍在池州市东至县祠村村、青峰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村委会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到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减免学费。
3.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后,凡我院录取或已就读的户籍在池州市东至县祠村村、青峰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直接到学工部申请勤工俭学岗位,学工部及时安排。
4.学工部收取申请学生材料后及时与东至县祠村村、青峰村核对相关信息,并采取合理形式公示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