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弘扬立德树人精神,树立一批师德高尚、敬业爱生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典型,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暂行办法》(池职院〔2013〕122号)。学院将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我院2017--2018学年在岗辅导员(班主任)。按系部辅导员(班主任)人数的15%评选。
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条件
1.在辅导员(班主任)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业务水平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热心为同学服务,深入宿舍,贴近同学,经常与学生谈心,在日常学生教育和管理中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工作规范,计划、检查、总结、工作日志和资料档案齐全,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在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完成工作绩效方面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优秀典型选拔出来。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部门推荐、学工部审核、党委决定,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事迹材料真实可靠。各系部必须对事迹材料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四、材料组织与申报时限
1.各系部推荐人选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
2.各系部推荐人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由推荐部门统一将个人推荐表在 9月6日前学工部,同时报电子版。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