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精神,现就我院2018年度省级、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
1.“双高”培育项目
1-1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1-2高水平高职专业
2.高水平高职课程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3 智慧课堂
3.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高水平教学团队
4-2 教学名师
4-3 教坛新秀
4-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5-1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
5-2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6.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
6-1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6-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7.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
7-1学科和技能竞赛
7-2高水平技能竞赛成果转评
(二)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推荐省级及院级立项限额
依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部分项目推荐省级及院级立项限额作如下规定:
1.高水平高职专业:推荐省级限额2个;
2.课程类建设项目:大规模在线开放课(MOOC)示范项目推荐省级限额1个,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推荐省级限额1个、院级立项限额10个,智慧课堂试点项目推荐省级限额2个;
3.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新编教材推荐省级限额3个,修订教材不设限;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教学团队推荐省级限额1个、院级立项限额1个,教学名师推荐省级限额1个、院级立项推荐省级限额3个,教坛新秀推荐省级限额2个、院级立项限额3个,基层教研室推荐省级限额3个、院级立项限额3个;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重大项目推荐省级限额2个,不占指标,重点项目推荐省级限额1个、院级立项限额8个,一般项目推荐省级限额3个;
6.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和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推荐省级限额各1个、院级立项限额各1个;
7.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推荐数不设限;
8.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省级限额2个。
三、申报规定
1.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团队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团队项目,作为团队项目主持人本次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含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已结项)。
3.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各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请在安徽高教网下载。
4.本次申报继续实行无纸化申报。请申请人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edu.gov.cn/gaojiaochu)登录“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
5.项目名称按《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高水平高职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规范填写,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项目评审。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2.认真研读《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中“二、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部分,严格遵照申报条件,并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3.各系部组织申报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申报材料,所有拟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均由系部审核,填写系部申报项目的汇总表一份(需要签字盖章)。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的申报材料。
4.系部汇总的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11:30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904@qq.com,并以“项目类别+姓名”作为文档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教务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