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9〕1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教学〔2004〕7号)文件精神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条件》,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和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称“双优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品学兼优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黄晓林
副组长:朱和记
成 员:江光月 管志忠 杨利民 汪芳琳 唐建军 何自清 朱胜英 葛义正 乔斌 周保平 刘春生 陈心怡 吴雯雯 胡石
二、评选对象
我院2019年在籍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素质测评总分至少有三个学期位于本班前10%以内,其它学期在前20%以内,且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7.省级双优生必须是在院级双优生中选出。
四、评选名额
按照教育厅文件规定,省级双优生评选名额应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2%以内,院级双优生名额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5%。各系具体名额分配参看附件1。
五、时间安排
1.2月22日前,各毕业班首先组织评选、推荐院级双优生名单,经所在系审核后,在院级双优生中再评选出省级双优生。将《2019年省、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一份、《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省级不需要填此表)、《安徽省普通高等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各一份,同时报送学工部(纸质表及电子版)。
2.3月1日前,学工部对各系推荐的省、院级预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学院批准于3月15日前将省级双优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六、评选要求
1.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切实做好省、院级“双优生”评选工作。
2.各系要认真指导学生规范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和《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表中“思想政治表现”栏由所在系填写并盖章,“学业成绩”栏由所在系填写、教务处审核盖章;“辅导员推荐意见”栏由辅导员填写评价及推荐意见。
3.省级双优生,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后,行文表彰,颁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证书》。院级双优生,经学院审批通过后,由学院行文表彰,颁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证书》。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