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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点击次数:5103             上传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发布日期:2019-09-12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净化节日风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上级党委、纪委通知精神,现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底线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两节”有关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警示教育和遵规守纪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自觉做到崇廉拒腐、尚简戒奢,严守纪律底线。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以及其他礼品;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金;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五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六是严禁公款旅游或以研讨会、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八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确保相关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矩,又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努力营造文明节俭、廉洁清新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在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做好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同时要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督促检查。

学院纪委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将在两节前后和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接受举报、查阅帐目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的追责问责激发责任担当。

举报电话:0566-2090287

举报电子邮箱:池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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