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文件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在此期间,线上教学课程停上。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校园管控、舆情监控、后勤保障等工作,及时关注师生动态,化解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学院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所有教职工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按时巡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卫处负责学院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逻巡查,进一步强化校园门卫管理,坚决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校。
3.广大师生员工节假日期间要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要求,自觉遵守属地政府和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减少外出,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不文明祭祀行为,同时提倡通过各种网络祭祀平台开展网络祭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