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22年4月5日清明节放假一天,4月2日(周六)、4月3日(周日)正常双休。
二、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所有师生员工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含总务后勤人员、保安)“非必要不离池”,如有特殊情况务必提前报批。
三、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