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原文附后)文件精神,现就2010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评审工作
在组织评审时,要遵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财教〔2007〕87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教财厅函〔2010〕16号精神,严格掌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政策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由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批。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由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一)国家奖学金
1.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审指标,进行等额评审。
2.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学生。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中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必须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审指标,进行等额评审。各系均按所在系学生数的3%比例执行。
4.统一使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三)国家助学金
1.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在读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今年入学的新生)。
2.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2-3档,具体标准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3.由于分档原因,各系国家助学金评审人数,均按所在系学生数的
20%比例执行。
二、关于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国家助学金备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按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册序号提交各参评同学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报送要求
1.今年,省教育厅将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加强对我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各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相关数据信息均需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提交。
2.各系的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评审报告须分别正式文件报送。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要求:单个学生的申请表为单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如“1张三”,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本校所有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系必须按照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
4. 报送的材料应分别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院学生工作部;电子信箱:luoning167@163.com。
(四)评选指标分配:
2010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系指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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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护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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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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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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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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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
|
园林、生物系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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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奖学金
|
1
|
1
|
1
|
|
1
|
1
|
5
|
||||||||||||
国家励志
奖学金
|
26
|
33
|
15
|
11
|
40
|
12
|
137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1238
|
59
|
119
|
59
|
73
|
145
|
73
|
33
|
65
|
33
|
25
|
49
|
25
|
86
|
173
|
86
|
34
|
67
|
34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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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按在校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分配园林\生物系另加3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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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0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 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2普通学金获励志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3.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8-26).doc、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4.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