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接省资助中心《关于选报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的通知》皖教助函〔2010〕43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
皖教助函〔2010〕43号
关于选报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高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编辑出版《201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宣传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选报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0〕90号)精神,现就选报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重视并支持此项工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代表性突出事迹的获奖学生,从本校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中选拔出1人,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二、报送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正文)两部分。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事迹正文限2000字左右。
三、选报材料随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ohui6661@126.com。
联系人:赵慧,联系电话:0551-2831889。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