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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改造及临时围墙建设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6054             上传部门:总务处             发布日期:2018-07-04

         因学院建设需要,现就学院东门外人行道改造及临时围墙建设向社会公开采购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人行道改造和临时围墙建设。

  (2)项目地点: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2、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人行道改造。地点位于校园东大门外,面积约200平方米。其中路侧石已做了提升。此项目改造的内容包括:原人行道(材料为道板砖)的拆除及铺装(铺装材料 为荷兰砖,具体见样品);北侧雨水出口的改造(井盖更换为加重铸铁雨水井盖);值班室处广玉兰枯树的清理。以上施工范围根据招标人指定地点及范围施工,并按市政道路规范、规程施工。

  (2)临时围墙建设。地点位于8#与9#宿舍楼间。围墙长度41米,高度2.5米,宽度24cm,材料为MU10砼实心砖,内外两侧粉20厚1:3水泥砂浆,并用MU10砼实心砖压顶。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围墙施工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3、项目报价要求

        根据施工内容、施工要求,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以上项目按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并计算总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注:当报价表中总价大小写不同时,以大写为准;当总价与单价计算不符时,以总价为准,单价按比例调整。

       二、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具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三、工期要求:工期为20个有效日历天。

      四、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密封在封套内。

      2、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承诺书;

     2)工程投标呈报表;

     3)清单报价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备开标时查验。

    五、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

      六、开标、评标、定标时间及地点

  1、2018年 7 月 12日上午10:30开标、定标。地点: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2、定标方式:有效总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以现金方式开标现场缴纳。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八、结算原则及付款办法、保修期限

     1、工程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有约定的除外)。

   (2)要求增加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程项目时,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报价表中有类似项目的,则按类似项目单价进行计算,若报价表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双方协商确定单价。

  (3)工程量增减须征得双方认可,并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手续。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因工程涉及金额较小,原则上不预付。

     2)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凭有效发票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保修期限: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九、中标人须知

     1、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书是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守执行,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各规章制度,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做好充分保护,施工结束做到人走场清,垃圾清出校园,若损坏校内设施、设备等由中标人修复及赔偿。

     4、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5、由中标人提供的主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6、中标人应配合建设单位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7、中标通知书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签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无故不签者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招标文件的索取

    2018年7月4日至1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招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时报名索取。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66-2092441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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