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是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及校企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工作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的工作制度。
2、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和思路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报批、落实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指导、组织招生宣传工作。负责网上录取及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和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4、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生源信息分析、统计、管理等工作。
5、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推荐、就业市场开拓。督促指导各系开设就业指导课程,负责做好顶岗实习的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校内就业市场的管理、审核参加校园招聘企业的资质,负责组织毕业生校园招聘会。
7、负责办理和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做好就业平台的数据更新、上传和维护,负责撰写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8、负责做好创业学院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大赛等工作,负责大学生创业园的运行和日常管理。
9、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10、负责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探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合作新模式。
11、负责全院校企合作信息、数据、文献资料等的统计、上报和汇编,做好校企合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2、负责建立动态的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系校企合作项目的督促检查。
二、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是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维护的教学辅助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实训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制定学院实验实训设备和实验实训耗材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验实训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3、负责全院实验实训设备及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工作。配合使用部门做好采购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等工作。
4、负责办理新购设备和耗材的验收、登记、发放,协助采购部门办理采购设备的财务报批工作。
5、负责对各专业实验实训室基本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编制,按要求向上级报送,建立实验实训业务档案。
6、负责组织对学院各专业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和运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